近日,中国侨联官网发布公示,拟表彰一批全国侨联系统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其中,福建19个组织、18名个人入选,来看详情——
根据《中国侨联关于做好全国侨联系统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侨发〔2023〕7号),第十一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将表彰一批全国侨联系统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并经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提出拟表彰对象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9日至8月15日。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联系电话:(010)56683871
电子邮箱:jcbzzc@chinaql.org
收件单位:全国侨联系统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东城区新中西街8号亚洲大酒店写字楼(邮编100027)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9日
全国侨联系统先进组织拟表彰名单
(福建部分)
全国侨联系统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福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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