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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刚 郑云霞 封面新闻记者 李华刚
从2023年3月17日零时起,叙威高速四川境内将正式联网收取车辆通行费。近日,“关于叙威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告”发布,其中一类车收费标准按0.82元/车/公里执行,收费期限为29年11个月29天,即从2023年3月17日起至2053年3月14日止。
据了解,叙永至威信(四川境)高速公路(简称“叙威高速”)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项目,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21年7月1日建成通车。项目起于泸州市叙永县境内,与纳黔公路相连接,经叙永长秧、枧槽、长坝、分水,止于下河,对接云南宜毕高速公路叙永支线,路线全长35.335公里,双向四车道。全线设置营山、枧槽、分水3个匝道收费站。
在经过1年零9个多月试运行后,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叙威高速公路四川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精神,批准叙威高速公路于2023年3月17日零时正式联网收取车辆通行费。
批复明确,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按照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489-2019实施,一类车(7座含7座以下轿车)收费标准按0.82元/车/公里执行,收费价格折算系数为1;客车车型收费系数为1:2:3:4;货车及专项作业车车型收费系数为1:2:3:3.9:4.7:5.4,六轴以上的货车,每增加1轴收费系数调增0.9。
据悉,对通行叙威高速公路且安装使用ETC装置的车辆,在全省ETC车辆通行费优惠5%的基础上,自批准收费之日起,分阶段实施10年差异化收费,增加通行费优惠幅度为:第1至5年,优惠10个百分点;第6年至第10年,优惠5个百分点。10年差异化收费期满后,按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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