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荐·读
2月14日,榕江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将“真金白银”送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2018年3月,朱某带杨某等8人到山西省大同市某工地上做工。同年5月经结算,朱某尚欠杨某等8人劳务工资31000元,杨某等人多次催讨未果遂诉至法院。案经调解生效后,朱某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3年2月7日,杨某等8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朱某支付所拖欠的劳务报酬。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立即对朱某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详细调查。2月14日上午10点,朱某被传唤至榕江法院执行局接受调查,执行法官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法律后果,拟对朱某拘留十五日,迫于强制执行压力,朱某5小时内找来全部案款兑现完毕。同日,榕江法院通知杨某等人来办理了领款手续,杨某等人在拿到劳务报酬后向执行法官连声道谢。至此,这起劳务合同纠纷案用时7日便执行完毕。
近年来,榕江法院始终将涉农民工案件执行作为工作重点,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以“雷霆之势”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标签:
X 关闭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