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刷短视频成为了很多人消遣娱乐的方式。不过,一些“粉丝”为支付高额的打赏费用,不惜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近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打赏主播诈骗亲友的案件,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据了解,刘某今年28岁,在2018年至2023年1月期间,其虚构在贵州省福泉市经济开发区、重庆大学等地有工程项目需要投资,以及能帮助他人解决就业问题等事实,骗取亲友钱财。2022年5月至7月期间,刘某刷短视频时,迷上了某平台直播间的一位主播,轻而易举的来钱渠道膨胀了她的欲望。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四级高级法官周再佳:她先后从27名受害人,也就是她的亲戚朋友间诈骗的金额高达350多万元,其中的85万元,用于打赏抖音的主播。
(资料图片)
今年4月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一审裁定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
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并处罚金10万元
宣判后
刘某不服,提起上诉
7月11日
经过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
最终驳回刘某上诉
维持原判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四级高级法官 周再佳:我们先后已经有几件类似的案件,都是因为打赏主播为了上排名榜,有些想当第一名,打赏是可以的,但是你一定要在自己承受的范围内,不要为了虚荣心,采取一些违法犯罪的手段去骗取钱财打赏。
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 记者 邓昕 黄学裕、百姓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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